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贺西西 杨婷)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一直以来,宁乡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在司法理念、内在规律、职责任务等方面的特殊性,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建设,精心培育“守未者”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

5月30日,为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宁乡市检察院联合宁乡市妇联、宁乡市人民法院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座谈会。会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前期由三方联合制定准备签发的《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听取意见建议。据悉,该办法的制定与实施,旨在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针对不同问题的家庭开展帮扶、课程指导等相关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从根本上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帮助涉案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让监护归位。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近年来,宁乡市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和遭受侵害的背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家庭监护缺位和家庭教育方式不当的问题:有些家长缺乏监护意识,对孩子的行为不管不顾听之任之,有些家长甚至不知如何来管教孩子。
为此,宁乡市检察院联合宁乡市妇联的社会资源,安排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并委托司法社工对部分问题严重的家庭开展一对一的“定制”帮教,从而在根本上改善未成年人的家庭成长环境,帮助孩子更好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座谈会当天,在宁乡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宁乡市检察院与宁乡市妇联一道聘请了专业社工为涉案未成年人家属上了一堂生动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社工老师从爱是什么出发,结合青少年心理发展的阶段特点,引导在场家长学会如何与孩子沟通,帮助解决家庭教育重点关注问题。家长们通过课堂深刻了解到关注孩子心理状态的重要性,明白和谐家庭的造就需要家庭成员之间良好的沟通,而只有充分了解孩子的心理需求,沟通才能变得更加有效。
宁乡市检察院在工作履职中注重引导涉案未成年人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持续通过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制定由家长及孩子共同参与的一对一帮教方案、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引导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2022年以来,宁乡市检察院委托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96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65次,制发督促监护令206份。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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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